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问题
图1 长期野蛮开采导致山体生态破坏严重
环境修复避实就虚,敷衍了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该区域开采项目投产于2014年,但生产5年多来,环境恢复方案一直被束之高阁,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相关信访案件后,企业仍旧置之不理,直至2019年7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前夕,才草草开始恢复治理工作。现场督察发现,恢复治理未按实施方案要求实行“梯级降坡减载”,未对台阶、平台、边坡等进行复绿;而是避实就虚、敷衍了事,仅在入场道路两侧和稳定土车间旁等显眼区域象征性地补种一些苗木,作表面文章。
平时不作为,急时先停再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海南省前,督察组通过正式文件、进驻讲话等多种形式,反复强调禁止环保“一刀切”,并明确要求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但督察发现,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东方市对好德实业有限公司采石场的生态环境问题一直疏于监管,整改要求至今未落实到位。2019年1月至7月,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次现场检查记录中,也均未反映企业存在执行矿山开采利用方案不严,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等情况,直到7月24日督察组下沉该市前一天,才指出企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并紧急向企业下达停产停运通知,明显存在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的问题。
三、原因分析
2017年以来,东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针对矿山生态环境整治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多次调研督办。2018年5月7日,东方市人民政府还印发采石场关停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均做了详细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并要求牵头责任单位在2018年12月形成总结报告报市政府。但直到这次督察时,牵头责任单位总结报告仍未上报,市政府也未对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以文件落实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存在明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东方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树牢新发展理念,在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中,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生产、轻保护的思想,对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执法偏松偏软、走过场,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督察组还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