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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对洗煤废水和粉煤灰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4   来源:双鸭山新闻网   浏览次数:4843

环保督察专题

东北网双鸭山8月13讯(记者 董力刚)8月9日,副市长董高峰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洗煤废水和粉煤灰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对全市所有煤炭采选企业和燃煤电厂实施全面排查,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严格专项整治。

8月6日,省环保厅专项督察组在对我市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和堃源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督察时,发现这两家企业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未达标,属于违法生产。

联席会议上,董高峰与各相关单位分析研判了整改措施。他说,部分煤炭行业产业链对环保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部分采煤、洗选、热电企业不按技术规范标准和环保要求生产,致使空气、河流、土壤、植被长期受到煤泥、粉煤灰污染。压力就是动力,省环保专项督察组坚定了我市推动煤城转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他要求,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尽心尽责,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抓好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函,以及我省出台的整治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的两个“煤十条”,一手抓以淘汰退出小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手抓煤炭产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煤城转型发展全过程。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和堃源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要立即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市环保局要加强督办指导检查。他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洗煤废水和粉煤灰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全市煤炭行业、燃煤电厂环境问题整治。要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强化部门分工,严肃惩处违法行为,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整改,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要举一反三,重点整治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生产取暖洗浴燃煤锅炉淘汰、煤炭矸石堆场和灰场渣场整治、洗煤废水和矿井水排放等六类涉煤重点污染问题。

会议结束后,董高峰带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先后深入到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和堃源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在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董高峰指出,企业要正视省专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立刻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环评验收工作,对厂区内事故池破损要迅速修复,对锅炉除尘进行技术改造做到达标排放。在堃源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董高峰指出,企业现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很严重,岭东区政府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立刻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企业要拿出可行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整改,未达环评要求和验收前不得开工。整改期间企业还要对煤堆、料堆做好临时防护,防止渗漏入河和扬尘污染。

会前,全体与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人民网以“暗访鸡西、鹤岗:洗煤废水排入河流,遮盖灰堆应付检查”为题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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