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固废网讯 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展开县域内秦岭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环保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县采矿采石点一律关停,逐个查找矿山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手续合法、达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后才准予复工开采。
重视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环保、公安、安监、林业、交通等部门对县域内存在违法苗头的矿山快速进行联合执法,采取封堵矿山生产道路、断电、罚款、扣押生产设备、传唤违法人员等强制措施,杜绝违法现象。此外,国土部门加大了动态巡查力度,在矿山周边设立户外宣传牌两个,公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准确掌握矿山动态。
促进生态恢复。督促全县12家采矿权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制度,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58.7万元,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打下基础。为加快恢复治理步伐,留坝国土局积极争取杨寺岭矿山一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66万元,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对拒不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该局还申请动用其缴纳的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用于恢复治理,促进生态恢复。
推进矿山关闭。严把矿权审批关口,连续三年未新设采矿权,编制《留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大幅提高采矿权设置准入门槛,保持现有矿权数量不增加。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召开专题会议,核定关闭六家矿山企业名单,以实现现有矿权逐年递减的目标。
(来源: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编辑:王树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