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固废网讯 济宁市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健全非煤矿山有序退出长效机制。
建立规划布局机制。严格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严格禁止在南水北调工程、京沪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等重要交通水利项目沿线区新建、改建、扩建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建立市场配置机制。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采矿权,引进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资源利用率高的大中型矿山企业,对小企业采取整合重组、入股合作、托管开采、共同受益等方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和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建立评级分档机制。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评分定级,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评出“优”“中”“差”三个等次,分别列入“发展壮大”、“规范提升”、“关闭淘汰”名单,鼓励倡导全市非煤矿山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建立关闭退出机制。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散矿山。对于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权,按照“谁发证、谁清理、谁补偿”的原则,有序限期退出。
建立秩序整顿机制。积极推广邹城市露天开采矿山整治模式,按照防治导则和应急预案,规范露天非煤矿山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为。加装矿山大气污染监控设备(PM10),定期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开展动态巡查,实现资源开发和大气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和分析预警。(来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编辑:王树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