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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报】云南关停滇池流域矿山停止采石采砂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3   浏览次数:6030

中国工业固废网讯  日前,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滇池流域和西山重点保护区域采石采砂点关停和治理修复的通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停止在滇池流域和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内的一切采石采砂点开采行为,今年内将完成矿山证照注销、断水断电、人员撤出、设备拆除、尾矿清理等相关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环境和生态保护力度,按照“重点区域先行先试”的原则,昆明市政府决定,在滇池流域和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全面开展采石采砂点关停和采石、采砂、采矿、取土、砖瓦窑地等“五采区”治理修复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嵩明县,三个开发区、度假区、空港经济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要立即停止在滇池流域和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内的一切采石采砂点开采行为,同步启动县级发证权限采石采砂矿点的关停程序,并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山证照注销、断水断电、人员撤出、设备拆除、尾矿清理等相关工作。同时,滇池流域和西山重点保护区域范围内一律不得再新出让采石、采砂、采矿点。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不出现新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同时,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巩固“五采区”治理成果,对正在开展修复治理的,要在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原有政策措施,化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修复。对尚未开展治理修复的,要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立即启动治理修复工作。对新关停的采石采砂点,要按照“边关边治”的原则,结合矿山关停实际,同步开展治理修复工作,并在一年内基本完成修复治理工作。

截止目前,昆明滇池流域应关停的509家矿山已经全部关停,509家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已全部注销。

滇池周边蕴藏着丰富的磷矿资源,在不断开采的过程中,每年都有大量的磷质被带入滇池,还有不少工业污水直接排向滇池。昆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滇池流域矿山开采不同程度地造成自然景观破坏、环境污染、诱发地质灾害等,直接威胁和破坏人居环境,加速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在滇池流域及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区、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严重破坏旅游观瞻。

为了保护滇池流域的生态环境,促进滇池水污染治理,昆明市全面开展了滇池流域和其他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工作,全面关停“五采区”。昆明市围绕滇池保护,实施了推进磷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地下水资源禁采管理的两大举措,经过不懈的努力,整个“禁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矿山生态破坏恢复治理工作的同时,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扎实做好禁采区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市政府目督办要把滇池流域和西山重点区域全面开展采石采砂点关停和“五采区”治理修复工作列为目标督查事项,根据工作步骤安排,进行跟踪督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导组,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推进采石采砂点的关停和“五采区”的治理修复工作。(来源:昆明日报记者  孙潇)

编辑:王树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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