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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此项立法着力解决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的现实问题,并兼具前瞻性,在全国地市级城市中尚属首例,将从法制层面为徐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提供有力保障。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徐州市作为江苏省唯一的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也是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需要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领域实现理念转变与制度完善,也需要实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因此,有必要通过具体性和针对性的地方立法来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实践,进而实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由政策宣示向制度贯彻的转变。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立法既解决当前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兼顾现实需要与前瞻性。
在立法条款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与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对接,力求更具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突出了引领性、创新性、融合性、操作性四大特色:
1.做到了示范引领、探路先行,使《条例(草案)》可复制、可推广;
2.利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平台,对制度设计进行突破,不仅引入绿色评估机制,且对上位法和相关管理条例中没有规范的内容予以规范;
3.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吸收融合,形成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法规;
4.立足实际着力解决管理中的现实问题,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