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四川省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上 ,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通报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攀枝花市、泸州市、宜宾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副省长杨洪波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代永波主持会议。
据了解,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面,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移交我省的21个问题与2018年尚未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合并建立台账,我省现有国家移交问题共计23个。根据整改方案,23个问题中除已完成的3个外,还有15个问题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我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共197个,已整改完成142个,其中销号84个。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面。截至2019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8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61项,细化措施3730条、已完成3063条、措施完成率82.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6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27项,细化措施1178条、已完成732条、措施完成率为62.1%。
2020年底前,我省还应新增完成23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5项“回头看”整改任务,涉及21个市(州),其中环保基础设施类28项、环境质量类14项、思想认识类6项、饮用水水源地类4项、工业企业类两项、“三磷”整治类两项、其他问题两项。
杨洪波在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时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刻认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目前,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暨“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而言,存在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攻坚克难补短强弱不力;转方式调结构还不到位的问题。
杨洪波强调,要狠抓整改落实,全力推动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第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县党委政府要对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方式,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抓紧解决。各市县要将今年整改任务中的建设项目列入当地复工复产重点保障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复工。生态环境厅要做好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滞后的要及时预警预报,必要时要采取行政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要用好用活垂改后的体制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争取各级支持,强力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第二,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质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中逾期未完成的4项整改任务、未达序时进度的13项整改任务,这是短板中的短板,直接关系到整改工作能否全面完成的大局,各有关市(州)和牵头省直部门要专题研究,倒排工期,集中力量啃下硬骨头。要全力保障正常推进任务的整改。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对照省整改方案各项要求,按阶段和序时进度要求推进整改,对基础设施类任务,要提前启动前期程序,倒排工期,在PPP项目推进存在问题时,要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协调,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三,加强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各市 (州 )要统筹好本地区问题整改工作全局,各整改责任单位在做好本部门具体整改工作的同时,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长江办、生态环境厅要加强牵头抓总,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地方存在的实际困难,除了派督察组问责问效,更要派工作组与市县一道研究解决问题,推动问题早日解决、早日销号,确保年底时与市县一起共同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杨洪波还安排部署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三项工作。他表示,本月底,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省长江办)、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省林草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